最近,某新闻网站先后在首页显要位置发表《“桑美”风灾:拷问媒体良心》《天灾已走远,莫为人祸所击倒》《关于桑美台风之后的台风》等文章。文章把媒体报道看作是“人祸”,甚至认为这是“台风之后的台风”,其霸道形象跃然纸上。
台风发生后的十来天,笔者一直呆在福鼎灾区一线,与当地灾民、救灾干部和现场记者皆有接触,所见所闻,感触颇多。笔者没有权力,不能查出上述文章是否“具有相同IP(这句话有深意在焉,可获得最佳献策奖)”。在这里,笔者仅想以一名知情者的身份,对上述文章的观点做一澄清。
一、《“桑美”风灾:拷问媒体良心》这篇文章的主要论点是:“台风刚刚过去,就有省内省外、中央地方多批媒体、几十人次来到这里,有的还是由社长带队,有组织地到龙安进行跨区域采访。”笔者冥思苦想,始终不解由社长带队进行新闻采访,何错之有?社长亲自带队采访,正反映出媒体对灾区和灾情报道的重视,也和现阶段提倡的“新闻报道要三贴近”的精神相吻合。我所了解的,该社长带队采访,是深入到此次风灾最严重的沙埕镇南镇村,挨家逐户地采访沙埕港遇难或失踪者的家属,获得此次台风造成严重人员伤亡的情况。对这种采访作风还要大加鞭挞?我想,这样的采访,也总比有些领导,名曰视察灾区,实则乘船在沙埕港转一圈就回去了,要好得多!笔者在南镇村时,就有很多群众反映,灾后第三天,某媒体的社长曾到当地调查灾情,而地方政府部门领导却在灾后四五天都没有出现。
文章还提到:“有些记者不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道听途说”。且不去考证这些记者是否找了当地党委政府,这“道听途说”的“帽子”就扣得不太妥切。在他们的观念中,记者似乎只能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了解灾情”,就是对的;采访老百姓就是“道听途说”。据我所知,新闻记者关注老百姓尤其困难群体,是他们的职责所在。新闻记者深入群众,深入灾区,“道听途说”,反映灾情,反映群众的疾苦,引起社会的关注,这种“道听途说”实在无可非议。
二、《天灾已走远,莫为人祸所击倒》文章的主要观点是:有些媒体对这次福鼎灾情的报道是“人祸”。那么,在该文章作者的心目中,是否媒体都不去报道福鼎的灾情,才是当地干部群众的“福音”?
笔者在灾区了解到,福鼎灾区遭灾后,电力、通讯、电视等全部中断,灾区群众最关心的是如何尽快找到失踪的亲人,政府如何及时组织救灾、打捞尸体,如何做好灾后重建等,在这些方面,我们看到地方政府做了的努力,但做得还不够,离百姓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这些方面的工作,不去抓紧做好,却跳出来在这里指称媒体的报道是“人祸”,指称媒体的报道“伤害了灾区的群众”,实在是叫做“老龟炖不烂,移祸于枯桑”。
三、《关于桑美台风之后的台风》文章的主要观点,是一些媒体“手电筒光照别人,自己背后一片黑暗”,这已经不是论述,而近似于叫骂了。正人先正已,诚哉斯言!但不知该文作者所掌握的“背后一片黑暗”,所指何事?可否一并请该文作者笔者罗列出来?至于“手电筒光照别人”,则近乎无知,新闻媒体每天所报道的(包括正面报道和负面报道),都是各行各业的事,如果天天报道媒体自己行业的事,还有读者吗?这是新闻的特性所决定的。新闻的特性如此,为什么别的地方可以被“照”一下,而福鼎的灾情就“照”不得?
实实在在地做好灾区群众需要的打捞、安置、搜救工作,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就不用怕媒体。社长带队也好,别的什么人带队也好,都不用怕他。更不能把媒体的报道说成是“人祸”,“台风之后的台风”。那种以为只要自己当了一方领导,这一方水土就是“我说了算”的土皇帝心态,是要不得的,毕竟在现今的信息社会,一只手不能遮天。据此推来,那种罗织别人罪名的文人,更应该拷问一下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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