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8月28日电 安徽省司法厅日前出台《安徽省司法行政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对在执法质量考评中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该单位行政首长将被责令辞职。
安徽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说,这项制度旨在加强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执法监督,促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干警严格、文明、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这项规定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监狱刑事执法、劳动教养处罚执行等3大类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对象。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的,对该单位及其主要领导给予嘉奖、记功;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责令该单位行政首长引咎辞职,或由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免职或商请市县对其进行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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