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今日发布该省发展社区卫生的工作目标:到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城市居民比例将达到90%以上,社区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比例达到30%以上,以家庭为单位,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
为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问题,湖北将原则上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并在医师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政府举办的大中型医院将有计划地安排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坐诊、传授技术。而且城市大中型医院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必须连续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1年以上。应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在原单位的待遇不变,新聘任单位应予以适当补贴,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准予执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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