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展社区医疗,在《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日前,卫生部与教育部、人事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正面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据了解,在《意见》中,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在地级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显著提高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卫生改革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需要。
为此,我国将采取五大对策与措施:(一)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将人才培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倾斜政策和相应支持,创造人才培养的良好环境,认真组织制定本地区的社区卫生人才培养规划,将人才培养工作落到实处等。
(二)加大投入,强化管理,保障城市社区卫生人才培养工作顺利开展。中央政府提供专项补助经费,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的人员培训,包括国家级社区卫生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师资培训、培训标准制订和培训教材开发等项目内容。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大对社区卫生人才培养工作的经费投入,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社区中医药人才培训等、同时要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经费的使用效果和效率,保障城市社区卫生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制定政策,完善制度,规范和加强对社区卫生人员的使用和管理。1、建立和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2、完善社区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制度。3、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制度。4、在研究生学位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中增加全科医学专业,将全科医学作为一个重要的临床学科加以发展。
(四)突出重点,均衡发展,健全和完善城市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体系。1、高等医学教育。高等院校要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主动适应卫生事业发展对医学人才的需求,整合教学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支持全科医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等。2、岗位培训。对从事或即将从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人员,采取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岗位培训,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对合格者发放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等。3、毕业后医学教育。积极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探索相关配套政策和培养模式,稳步推进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积极承担培训任务。4、继续医学教育。有关部门要明确对城市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要求,大力开展具有全科医学特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教育活动等。5、加强基层医疗服务队伍中医药人才的培养,规范诊疗活动,提高社务卫生服务质量。
(五)培训师资,建设基地,加强社区卫生人才培养能力建设。采用多种途径和手段,加强全科医学师资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在全国每个地、市遴选认定至少1-2个社区卫生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给予重点支持和指导,建设一支社区卫生人才培养基地的师资队伍,发挥其对社区卫生人才培养的示范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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