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国GDP增长率由9.9%修订为10.2%——
8月30日,国家统计局对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进行了初步核实,并将当年GDP增长率由9.9%修订为10.2%。
对此,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常务副院长刘福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统计局的数据存在1个百分点左右的误差很正常,随着基础资料的不断完善,GDP数据需要进行定期修订。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公告,经初步核实,2005年中国GDP现价总量为18308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2%。而国家统计局此前发布的初步核算数据为: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82321亿元,比上年增长9.9%。
记者就此采访了上海交通大学城市与区域经济研究所所长高汝熹教授。他认为,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调整是正常现象,GDP增长率0.3%的上调幅度表明,我国经济增长实际上比今年早些时候估计的要快,“如果10.2%的增长率早一些提出,可能国家新一轮的宏观调控会来得更早一些”。
对此,刘福垣则认为,不能因为GDP增长率由9.9%修订为10.2%,就判断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进一步加快,“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总体上仍然偏冷”。他同时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的主要问题并非所谓的“经济增长过热”,而是单位GDP增长的同时并没有形成就业岗位的增长。
此外,新公布的初步核实数据显示,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3070亿元,增长速度为5.2%;第二产业增加值为87047亿元,增长速度为11.7%;第三产业增加值为72968亿元,增长速度为10%。而此前公布的数据为:第一产业增加值22718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86208亿元,增长11.4%;第三产业增加值73395亿元,增长9.6%。
另一方面,按初步核实数计算的三次产业结构,第一产业占12.6%,第二产业占47.5%,第三产业占39.9%。而此前公布的报告显示,我国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2.4%、47.3%和40.3%。
据悉,为使GDP数据更加准确地反映国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国家统计局2003年对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进行了改革,将GDP核算改为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与传统做法相比,增加了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国家统计局已于2006年1月20日发布了初步核算数据。
此次,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报告是根据更新、更全面的基础资料,对2005年GDP数据进行了初步核实,形成了GDP初步核实数。(记者张颖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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