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武汉9月2日消息(记者 王志刚)未经国家证监会批准,大肆开展“受托理财”业务,3年多时间里,从22家企事业、15名个人手中,变相吸走公众存款6.9亿余元。8月30日,原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原董事长李永宽、原总经理范洪、原副总经理陈业高及陈萍等4名高管人员,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2001年6月,武汉证券完成增资扩股。原董事长李永宽等开会决定,以开展委托品牌业务进行融资,规模为12亿元。2001年7月,李永宽作出进一步指示:开展“受托理财”业务。2001年12月至2005年8月间,武汉证券在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情况下,超出规定经营范围,对外承诺可以保底或支付5%至11.5%不等的固定收入,变相吸收公众存款6.9亿余元。
4名高管对吸收存款的金额供认不讳,法庭将择日宣判。
据了解,1988年成立的武汉证券,曾是全国较早的券商之一。2005年8月12日,中国证监会鉴于武汉证券挪用巨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超范围经营巨额受托理财,决定取消其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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