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4日电(朱宏军王东明)自《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军地有关部门抓紧拟制相关配套政策。截至目前,与开展文职人员招聘工作关系紧密的配套文件全部出台,军队招聘文职人员政策体系已基本建立。这些文件按照文职人员的性质特点和在军队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对文职人员招聘解聘、管理使用、待遇保障等作出全面规定,为开展文职人员聘用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这些配套文件是:《关于贯彻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签订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军队文职人员生活福利待遇经费和公务事业费管理规定》《文职人员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军队文职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文职人员着装和被装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军队文职人员住房保障办法》等。
2006年,军队按照不低于聘用单位文职人员编制数三分之一的数量开展招聘。目前,大多数单位动员教育、业务培训、发布信息、报名应聘、先期试点等工作已基本完成,开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政审、体检和签订合同。在招聘过程中,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名十分踊跃,许多单位应聘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以上。
军队文职人员制度,是一个以《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为基础、以相关配套制度为补充的新的完整政策体系。文职人员受聘后涉及的抚恤、奖惩、行政管理、退休等政策,军地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拟制当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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