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河北、山东、河南等地纷纷出台政策,要求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入医疗保险,并负担相关费用。然而,记者在实地采访时,许多用工单位和农民工对“医保新政”抱消极态度。
记者在河北石家庄、山东济南采访一些农民工时,他们的心态普遍是:真不敢奢望,连该拿的基本工资都得不到,还图老板替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再有,即使单位为他们入医保,也会“羊毛出在羊身上”,在发工资时扣除。
农民工的担心是有根据的:享受医保的前提是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目前的现状却是,除了正规的大中企业外,众多招用零散工的小企业都不主动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为用人单位推脱找到了借口。记者采访几个建筑老板时,他们甚至大言不惭地说:劳动监管部门来查,他们就尽量隐瞒人数,要么就答复正在办,实在逼得紧,他们就选20多人去补办应付一下。
长期以来,因克扣工资、讨要工资发生的纠纷,成为社会的一大难题。与讨薪一样,按规定,农民工对拒不入医保的单位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医疗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石家庄经济学院劳动经济系教授伍爱国指出,这一合法要求很可能陷入类似的“怪圈”:一是缺少劳动合同,给了许多不法用人单位以可乘之机,二是劳动争议解决起来周期长、成本高,使得农民工往往嫌费事而放弃维权。看来,如何确认劳动关系、加强执法监察、消除制度漏洞,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第一要害问题,也是有关部门要研究解决的大问题。只有这些源头上的问题解决好了,才能防止“农民工听着高兴,领导脸上光荣,遇到实际不中用”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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