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咨询类节目中时常会出现医生和患者现场交流的场面,而这样“热络”的镜头将在北京地区电视广播媒体中消失。9月8日,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召开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会议,2005年6月至2006年8月底前,共发布涉嫌违法广告2.39万条次,平均每天约55条。其中,医疗广告的违法率最高。
在一年多的时间中,工商部门共监测各类广告429.2万条次,涉嫌违法的有2.39万条次,涉嫌违法率0.56%。医疗广告的违法率仍然较高,为13.38%。市工商局副局长王英偶坦言,在严厉打击下,违法广告仍屡禁不止,特别是2006年上半年与2005年同期相比,本市医疗、药品广告涉嫌违法率不降反升。其中,万寿康中医药研究院的违法广告甚至连续发布了205次。
2006年下半年,工商部门明确将监管矛头重点对准医疗违法广告,特别是医疗资讯服务节目中医生、药师、专家等专业人士作为特约嘉宾进行健康讲座的节目,不得宣传治愈率、有效率;不得播出专家或医生与患者或家属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的内容。王英偶强调,这一类节目可以介绍特约嘉宾的身份、技术职称及其所在医疗机构的名称,但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设立的听(观)众咨询电话外,不得出现被介绍的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朱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