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杜绝个别企业“好经歪念”
自9月1日起,上海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690元提高到每月750元,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6元提高到每小时6.5元。这是上海自1993年在全国率先推出最低工资制度以来,连续14次提高标准。
在上海华山路由建工集团下属建筑公司总承包的工地上,一位姓夏的农民工告诉记者,他进入建工集团近十年了,从来没有被拖欠工资,而且随着上海最低工资的每年调整,他们的最低工资底限也同样提高。此次调整,工地布告栏上也贴出了消息。
据介绍,上海市总工会积极向广大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出企业应该把分配中职工最关心的突出问题作为工资协商的重点,从制度上杜绝个别企业“好经歪念”的做法。目前,该市“瀛通”、“浦东巴士”、“贝岭”等公司的职工最低年收入标准,已被列入工资集体协商合同,最低工资远远高于上海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在上海800多万城镇职工中,约有30万普通劳动者拿最低工资。他们大多从事劳动密集型的简单加工业和居民服务业,例如传统的服装加工、小餐馆服务员等,多为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并不丰裕的工资,还常常遭到“打折”:不属于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收入列入最低工资,计件定额过高导致职工收入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人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表示,对于支付工资低于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坚决查处。
广东:部分员工依然心存疑虑
自9月1日起,广东省全面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没达到新标准的企业正在提高员工工资。但是,也有一些未达到新标准线的企业员工,对自己能否顺利加薪仍心存疑虑。
广州某商场的阿兰,每月工资为600元。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她对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一无所知。“这要是真的就太好了!商场巴不得降低我们的工资,怎么可能提高工资?像我们这样的,能找到工作就算幸运了。”
原在一家纺织漂染公司工作的黄建华,如今已能够拿到高于最低工作标准的工资,但他对原单位的信心依然不足。他告诉记者,自己在那家纺织漂染公司工作近7年,每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公司都没通知职工。“即使公司不得不提高工资,他们也会通过加班加点来补偿,我们的工资并没有真正得到提高。”因此,他近日跳槽到一家计算机公司,才解决了工资与新最低标准“接轨”的问题。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呼吁,工资没有达到最低标准的职工要向工会、劳动部门投诉。对于一些企业存在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如把加班费和食宿费作为最低工资的一部分、采用计件工资形式蓄意降低计件单价等,劳动部门将通过全面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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