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缉私人员查获的毒品。黄埔海关供图
查获贩卖的海洛因375公斤、制造冰毒的原料麻黄素近2吨,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宗走私案日前审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由黄埔海关缉私局侦办的这宗海洛因走私案20名被告作出终审判决:5名主贩被判处死刑,其余10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5年不等。
贩毒集团深圳欲造冰毒
2001年5月至6月间,泰国毒贩梁某与犯罪嫌疑人何国明、何金水等密谋策划走私毒品。由梁某在境外组织货源;何金水等人负责购买船只和雇佣船员运输,走私毒品入境;何国明等人负责组织人员在境内运输、贩卖毒品和收取毒资;梁树强、谢某等负责保管、处理毒资和通过非法途径将毒资转移出境,从而形成了走私、运输、贩卖、收取毒资等“一条龙”活动的犯罪团伙。
2002年4月至5月,上述团伙组织指挥陈某等4人驾驶经改装的“深蛇×船”,配备卫星导航仪、卫星电话等先进设备,前往南沙群岛至越南附近公海偷运毒品,共走私海洛因375.212公斤入境。
同年4月中旬,何国明、曾建基等人密谋用麻黄素制造冰毒事宜,并将近2吨麻黄素运到深圳市某处存放。此外,2001年8月,何金水到越南附近海域接载毒品时,将梁某交付的3支手枪、几个弹匣和100多发子弹连同毒品一并走私入境。
五毒枭被判死刑
2002年1月18日,黄埔海关缉私局接到有关线索后,立即成立了“1·18”专案组,在广东省公安厅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对该团伙实施了全方位监控。经周密部署,2002年5月9日至19日,该局连续出击,将大部分嫌疑人分别捉拿归案。2002年9月16日,该案侦查终结,被移送至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悉,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海关查获的最大宗走私、贩卖、运输海洛因案。曾建基等3人以走私、贩卖及制造毒品罪,转移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死刑;何金水等2人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梁某被判无期徒刑;邹某、张某等其余10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5年不等。
同时,法院还判决没收、销毁缴获的毒品海洛因375.2公斤,易制毒前体N甲基麻黄素1948.4公斤,以及咖啡因等毒品25公斤;没收缴获的澳大利亚产手枪2支、子弹110发、弹匣6个、猎枪子弹3发;没收涉案毒资、非法所得人民币490万元、港币857万元;没收渔船、汽车等作案工具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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