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国有资产真正用到实处,我们不能仅仅依赖于审计部门,更要依赖于所有的监管部门都能够行动起来,共同携手,共筑反腐倡廉的坚固防线。
9月11日,审计署发布2006年第5号审计公告,公布了42个部门单位200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发改委公款为职工购房、教育部应缴未缴的四六级考试费4771万元、体育总局挪用2787万元彩票金炒股、北京铁路局1.64亿元建酒店等。
近年来,审计部门重拳出击,揭露了一系列大案、要案。公众在为审计署敢于顶住压力、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击掌叫好的同时,也为一部分审计出来的案件最终“没了下文”,为某些被审计单位“年年审年年犯”感到十分困惑乃至愤怒。看看这次的审计公告,发改委、教育部、体育总局、北京铁路局……这42个位高权重的部门,有的是新面孔,有的却是“累犯”。而且涉及面之广,数额之大,即使公众早有“思想准备”,恐怕还是吃惊不小。公众对于审计署的审计公告是充满期待的:希望审计风暴之后再刮“问责风暴”,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让其无处藏身。
然而,被审计单位却似乎并未因此而警醒,越审计问题越多。这不得不让公众怀疑,在审计之外,我们到底还有没有日常监管,其他监管部门是不是也像审计部门一样,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事实上,我们的监管体系并不缺失。经过多年的制度建设,我们已经建立了严谨、规范的法律体系、制度体系,形成了监督权力的制度防线。在结余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和科研专用基金的安排使用、外事经费控制、资产处置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然而,这42个部门暴露出的问题却告诉我们,这些制度并未被很好地落实,来自外部与内部的监管形同虚设;有的监管部门甚至故意“放水养鱼”,以罚代法,把被监管对象当作部门、行业和个人的财源。
我们不能否认审计的重要性,但在既没有处罚权又没有行政强制权的情况下,审计部门却是只能“审”而不能“问”。对违规部门的“问责”和处理依然有赖于相关监管部门。同时,审计虽然能够暴露一些问题,但作为一种事后监管,即使问题被纠出,违规资金的滥用所带来的损失已成既定事实,已无法挽回。事实上,如果没有日常监管,即使有审计部门这个“光杆司令”存在,被审计部门只会陷入“年年审年年犯”、“年年犯年年审”的怪圈。由此可见,把监管国有资产的希望全部寄托在审计部门的身上显然是危险的,一旦审计出现问题,恐会导致国有资产监管的全线崩盘。因此,要让国有资产真正用到实处,我们不能仅仅依赖于审计部门,更要依赖于所有的监管部门都能够行动起来,共同携手,共筑反腐倡廉的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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