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审计署公布的42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中,多个部门违反财政纪律,违规为部门谋取福利的现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焦建国博士认为,违规成本小,但收益大,是导致违规谋取福利的直接原因。
焦建国说,从经济学的角度说,如果违规的成本要比违规的收益低得多,那么违规会变得有利可图。他注意到,国家审计局每次进行审计时,审计对象都会出现问题,没有不出现问题的部门,有的只是问题的多少或程度的轻重,有的部门甚至还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同类问题。
“虽然多次掀起审计风暴,但结果往往是犯而少罚,违而不纠,有的即使进行了处理,也往往只针对部门而非个人。由于违规的成本低,被查处的概率小,个人受到的影响不大,所以许多部门也就无所谓了”。
南京审计学院教授乔春华也认为,花国家的钱给自己办事,是国家利益部门化的重要表现。
乔春华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弗雷德曼有句名言,说的是关于花钱的4种模式:用自己的钱给自己办事,最为经济;用自己的钱给别人办事,最有效率;用别人的钱给自己办事,最为浪费;用别人的钱给别人办事,最不负责。现在这些部门就是在用国家的钱给自己谋福利,实质上是在侵占和挥霍国家财富,这些人将国家的利益视为自己的部门利益,将国家利益部门化。
南京审计学院齐兴利教授认为,福利腐败往往也伴随着个人腐败。一个部门违反国家政策为职工谋福利,决定权在领导,最大收益权也在领导。如某些部门违反财政纪律为职工购房,分房则往往按照级别来定,最后分得面积最大、方位最好、条件最优房产的人,一般都是部门的各级领导。“福利腐败说到底还是个利益问题,领导之所以愿意为职工谋福利,目标在于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现有的制度还难以让这些部门明白:钱并不是你的
近些年来,审计风暴一度激起了极大反响,这种反响也让违规部门感受到了巨大的社会压力。按常理而言,在这种压力下,违规现象应当会逐渐减少甚至消失,但奇怪的是,事实并非如此。2003年的审计报告中披露了国家体育总局动用中国奥委会资金建房后,这几年审计报告中违规动用资金买房的情况仍屡见不鲜。
齐兴利认为:“审计只能将问题揭露出来,并不能解决问题。再三出现问题,只能说在政策制定方面,还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和约束机制,而在执行上,也出现了惩处不力的问题。如果对于部门违规谋取福利加强制度约束和惩处力度,可能情况会好得多。”
乔春华也认为是管理制度上出了问题,“现有的制度还难以让这些部门明白:钱并不是你的,你只是管理员,无权拿这笔钱为自己谋福利。没有切实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约束机制,这些部门还要将他们手中掌管的钱视为自己部门的钱,并认为自己有支配权”。
焦建国认为,花公共财政的钱,部门应当编制独立的预算,明确责任主体,并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现在的情况是,部门预算在形式上有,但责任的落实和监督就比较虚了。目前在制度设计上最大的漏洞在于,决定财政分配的公共权力缺乏制衡”。
应引入更多的约束机制
焦建国说,现在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和福利,从显性的工资和福利来看,并不高,在社会上处于中等水平,但一些部门公务员的隐性工资和福利却大得惊人,甚至他们平时过日子可以做到“工资基本不动”。这也是为什么现在每年有这么多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的根本原因,他们追求的不是显性待遇,而是隐性福利,比如买房子的福利等。
焦建国说,现在有人提出了高薪养廉的建议,但如果缺乏相应的制度建设,即使工资足够高,也难免出现违规谋取福利的情况。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工资高低,而在于公共资金是否得到了有效监管。如果单纯涨了工资,但制度上没有进一步完善,这些部门仍然有足够的动力去动用公共资金,为自己谋福利。
齐兴利认为,中央部门掌握着国家的重大资源,具有对国家资源进行再分配的权力,如果为自己部门违规谋取福利,上行下效,下级部门违规的现象就可能更多。因此,要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自我监管,并将预防和治理结合起来,切实防止这些部门为自己违规谋取利益现象的出现。
乔春华也认为,中央部门要负责对下级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果自身出了问题,则“身不正,令不行”,因此一定要加强整治。“不但要加强审计监督,还应引入更多的约束机制,多头监督,多龙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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