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日前接受中国政府网采访,对于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对于如何处理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与地方政府关系的问题,李元表示,派驻地方的土地督察机构,根据中央与地方土地管理事权的划分,负责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主要是对存在的问题向驻在地政府提出整改意见,不改变、不取代地方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土地管理职权。这对地方政府切实加强土地管理,既是积极督促,也是有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