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培训班“未通过司考,返还全额学费”的“承诺”,8名司法考试“落榜”的学员,在索要1.2万元的学费遭到拒绝后,将培训班的开办方告上了法庭。此8人中不乏外地公检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时,由于被告中政大成文化交流(北京)有限公司一方迟迟无人到庭应诉,在开庭时间推延了近半个小时之后,法官决定缺席审理。
“学员都是冲着‘国家司法考试网’去的,他们以为这是政府官办的网站,在这样的网站上做出的承诺自然具有相当的可信度。但是后来我们了解到,这只是中政大成公司自己开办的网站。”据8名学员的代理律师讲,2005年6月,8名学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网上的招生简章,获知中政大成公司开设司法考试培训“全额返还班”的情况,而他们的报名地点就设在政法大学内。“所谓全额返还班,就是参加培训的学员如果不能通过当年的司法考试,培训班将全额返还所收取的学费。”在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有这样的条款:未通过2005年司法考试者,可以免费重读(只限2006年一次)或者返还全额学费。
“8名学员中大多数都是外地公检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最远的来自青海。”代理律师讲,他们曾经以合同诈骗为由到公安部门立案,但没有被受理。“这种全额返还班在北京还有很多,他们用这种方式招收学员,但是当需要‘全额返还’的时候,他们往往都拒绝履行,希望法院通过判决能够规范这个行业的自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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