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日从在长春召开的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在2008年前,我国要基本解决乡镇司法所无房和危房问题。
司法所是我国基层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虽然司法所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一些地方办公仍无法摆脱无房和危房的困境。
为此,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提出了全国司法所建设总的目标,即到2008年,基本解决乡镇司法所无房和危房问题,全国司法所基础装备水平和业务经费保障能力明显提升,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各项工作全面活跃,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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