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6日电 从“网上追逃”到“网上打拐”,从“指纹破案会战”到全国“命案侦破”专项斗争……现代高新技术与传统刑事科学技术的不断融合,促使中国公安机关破案模式由“勘查访问、摸底排队、坐堂审讯”向“现场采证、鉴定查询、科技破案”转变。
来自公安部的统计显示,2000年至2005年,全国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勘查现场、检验鉴定和直接破案数量分别以年均5.5%、13%、13.9%的速度递增,其中2005年共勘查现场210多万起(其中非刑事案件55万起)、检验鉴定214万起(其中非刑事案件102万起)。近年来,一大批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得到及时破获,全国杀人案件破案率从2000年的70.9%提升到2005年的87.2%。
“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量逐年提高,打击犯罪力度逐年增大,刑事科学技术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安部刑侦局负责人表示。
他同时介绍,刑事科学技术工作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缉毒禁毒、治安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国内安全保卫和反恐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近年来,全国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在这方面平均每年勘查现场50余万起、检验鉴定70余万件。在各级党委、政府处置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中,刑事科学技术工作为查明事实、确定性质、依法处理提供了大量科学证据。在侦办大连“5·7”空难中,技术人员反复勘验现场和进行模拟实验,出具了70余份鉴定文书,为确定空难性质、确认遇难者身源和认定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有力的科学依据。
这位负责人介绍,与改革开放前相比,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发现、提取、固定痕迹物证的手段从单一到多样、方法从有损到无损、范围从常量到微量、操作从手工到自动化;鉴定项目从十几种增加到上百种,甄别能力从种属认定到个体识别,生物物证检验从细胞水平发展到分子水平。
公安部和省、市、县公安机关共建有刑事科学技术机构3560个。全国已建成159个DNA实验室。高精尖装备增强了技术实力,使刑事科学技术部门的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能力跃上新台阶。
“实践证明,刑事科学技术是现代侦查破案从现场痕迹物证到案或到人的‘精确制导武器’,是揭露和证实犯罪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这位负责人表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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