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没贴交强险标志,交警有权扣车
交强险迟迟未见投保高峰。晨报记者姜浩波/摄
迟迟不见投保高峰
或许因为消费者心中仍有诸多疑虑的存在,交强险并没有像预期中一样在过渡期即将结束的时候出现火爆的购买高峰。
记者近日从多家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获悉,近期并没有出现大量突击买保单的现象。人保副总裁贾海茂告诉记者,目前,摩托车的投保数量增加很多,但汽车的数量增加有限。由于拖拉机的费率目前并没有出台有关规定,所以,其投保数量没有发生变化。
不过,在一些新进入市场的小公司中间也出现了比平常稍好一些的销售场面。因为基数较小,一些公司投保量出现翻番的业绩。据阳光财险披露的数字,8月至9月,该公司的交强险成倍增加。8月份的交强险保费收入是7月的3倍以上,而9月份的头20天已经取得了8月份全月的交强险保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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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垫付流程
人保、太平洋、平安等联合推出了无责垫付制度,“全责方”保险公司可先垫付400元“无责赔偿”,减少客户跑腿的麻烦。本月,阳光财险也在北京自愿推出无责垫付制度,具体流程如下:
{1}机动车发生互碰事故后,双方向各自承保公司报案,索取报案号。拨打95510电话,并到阳光财险公司定损网点查勘定损。
{2}查勘定损人员对双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并出具定损单及查勘报告。
{3}查勘定损人员留存双方交强险保单复印件,在双方定损单上填写双方报案号,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4}查勘定损人员确认对方交强险报案号的有效性,并记录在查勘报告中。
{5}保险公司被保险车辆损失在交强险无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400元)部分,可由保险公司先行替第三者客户垫付后取得向对方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权利。
{6}保险公司客户提交理赔材料时应出具:交通事故证明原件;索赔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或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车辆修理发票及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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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险上路
最高罚2100元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列》的规定,从下月起,交警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时,都要查验交强险标志。在既没有购买交强险也没有商业三者险保单的情况下,车主最多可能被处以2100元的罚款。
具体的惩处标准如下:如果是购买了交强险,但没有贴标志的车辆,交警有权扣车。忘记粘贴交强险标志的车主,将被处以最高200元的罚款。如果是没有购买交强险又没法出具仍然可以使用的商业三者险保单的车主,将被处以两倍于保费的罚款。一般家用汽车6座以下的保费是1050元,两倍罚款就是2100元。如果是伪造、变造保险标志,或者张冠李戴用别人车上的保险标志的行为,不仅要扣车,罚款标准也提高到2000元。
需要提醒广大车主的是,如果是在今年7月1日前已经购买了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也就是原保单保险期限没有到,那么下月起车主一定要随车携带保单(一定是原保单,如果原保单丢失,需要保险公司出具复印件,并且需要加盖公章)以备检查。如果车主忘带未到期保单,交警将视情况予以不同程度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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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案件
处理流程
对于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无责、而对方全责的案件,阳光财险公司的处理流程如下:
{1}客户出险后应及时拨打报案电话
{2}阳光财险公司认可,经保监会批准可经营交强险业务的在京财产险公司对车辆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内的定损。
{3}阳光财险客户持全责保险公司车辆定损单、查勘报告、事故照片、交强险保单、事故证明原件、修车发票及清单、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该公司任一营销服务部进行理赔,领取赔款。
{4}第三者客户持阳光财险被保险人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双方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事故证明原件及汽车修理专用发票清单、查勘报告、定损单、事故照片等材料到阳光财险代被保险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