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获悉,江西从2000年以来,共有175名公务员因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被辞退。被辞退的公务员,根据相关规定,5年内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据了解,江西省从2000年政府机构改革开始,在中层领导干部的选配上推行竞争上岗,在人员出口上实行辞职辞退。全省用于竞争上岗的职位已有6444个,其中有457人辞职,175名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公务员被辞退。
有关负责人介绍,对公务员的考核主要有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而重点是工作实绩。只有在这5个方面都能达到规定要求,才是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我国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如果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因所在机关调整、撤消、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或者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将被辞退。
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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