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部近日发出通报称,成都、太仓、景德镇市等14个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
通报称,根据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申请,经有关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考核与推荐,建设部组织了评审工作。经各城市重点整改与加强,建设部重新审查并研究决定,命名成都、焦作、黄山、淮北、湖州、广安、青州、偃师、太仓、诸暨、临海、桐乡、宜春、景德镇市等14个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
通报称,希望被命名的城市,认真总结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的经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城镇园林绿化工作,努力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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