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近日正式颁布《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配备项目主要包括警服、警棍、手铐、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警用制式刀具、警用水壶、急救包、多功能腰带、防割手套等必配项目和枪支、对讲机、警务通、防刺服和警用装备包等选配项目共15种。据了解,这是建国50多年来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新华社发(马羽摄)
9月28日,一名警察向记者展示部分单警装备。新华社发(马羽摄)
新华网北京9月29日电 公安部日前制定出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部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急救包等将成为公安民警个人今后必配的装备。
《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分为总则、配备对象、配备项目、配备数量、附则5章,共25条,规定了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民警个人的基本装备配备。配备项目主要包括警服、警棍、手铐、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警用制式刀具、警用水壶、急救包、多功能腰带、防割手套等必配项目和枪支、对讲机、警务通、防刺服和警用装备包等选配项目共15种。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按不同的工作需求,配备项目分为“必配”和“选配”两种类型,“必配”是指公安单警完成基本工作任务所必须配备的装备,“选配”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选择配备的装备。他同时指出,上述各项配备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按照全警配备、急用先配、选配按需、逐步到位的思路,尽快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单警必配装备全部配齐到民警个人,并根据本地实际需要购置选配装备。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标准的颁布将从制度上解决一线执勤执法民警装备落后的问题,全面提高公安单警的装备配备水平,提升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巡逻防控、擒敌追捕时的战斗力和防护能力,对于鼓舞公安民警士气,震慑和打击犯罪活动将起到重要作用。
据悉,10月1日起,济南、呼和浩特、沈阳、襄樊市公安局和秦皇岛市北戴河公安分局等五个试点单位将先行实施,按照标准配发民警单警装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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