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湖北省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上获悉,今后凡调解重大疑难纠纷的,人民调解员可获补助50元至150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时不得收费。人民调解员在处理纠纷过程中自掏腰包已成常事。省司法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主体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要求,决定对广大人民调解员进行补贴,即对村及村以下调解人员的日常工作,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工作补贴;对调解重大疑难纠纷的,每件可给予50元至150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