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探索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
大学生下基层政府帮助还贷款
湖北省将探索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下称“代偿制度”),由政府财政为到基层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负担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本息政府代还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此次湖北省代偿制度的尝试,由该省省级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研究提出,针对在乡镇以下基层工作达到一定年限且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由政府代为偿还,并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为志愿到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代偿助学贷款。
湖北省财政厅教科文处一名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介绍说,该省此次尝试是为贯彻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代偿制度的相关政策。目前可操作性的配套政策正在制订中,因此财政资金规模预算尚未确认。
2005年,湖北省曾在一定范围内试行代偿制度。对自愿到全省2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任教的大学生,工作满3年的,由湖北省教育厅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奖励,用于偿还助学贷款。调查:大学生仍拒基层
在2006年9月,湖北省人事部门公布的2006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意向专项调查中,在收回的2560份问卷中,无一人选择到农村或基层工作。
“湖北省部分条件、待遇太差的乡镇基层,已几年未进一人。”湖北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副处长王臻良向媒体介绍说,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期望值较高,关注薪水、环境、发展前景,“对于农村基层差不多无人问津”。
结合湖北省实际而言,2003年至2005年8月,湖北省流向小城市、乡镇基层、艰苦地区的人员只有2420,仅占同期该省人才流入总数的2.9%。
针对以上情况,湖北省计划从2007年开始的四年内,每年选派3000名大学生到乡镇基层支农、支医、支教,由财政予以适当补助,确保全省所有乡镇都有1名大学生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
而为配合代偿制度,该省组织、人事部门也将会同编制部门为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下达一部分周转编制。
对于代偿制度预期能吸引多少毕业生选择去基层或农村的疑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先尝试,希望起到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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