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3日电 交通部和中国气象局13日在此间签署了共同做好海上搜救气象服务的协议,双方将加强沟通,共同做好海上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和海上险情的处置工作。
协议明确,双方将加强海上搜救和气象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将共同完善海洋气象信息分发系统,应用多种信息传输方式,使气象预报产品在第一时间到达各级海上搜救机构、广大船员、渔民和海上作业人员等用户手中;将共同制定针对台风、冬季季风的海上预警应急预案,共同利用电视媒体联合发布海上灾害性天气预警提示。
此外,双方将共同探讨海上搜救工作中的气象服务业务能力建设,逐步提高气象预报业对海上搜救的服务水平。
交通部部长李盛霖强调,冬季寒潮将至,交通部门要协助气象部门做好海上气象数据的观测工作,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交换,确保水上安全。
这是双方继公路交通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合作之后的又一次合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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