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6日电 记者16日从国家统计局获悉,“十五”期间,我国小城镇快速发展,人口与企业聚集效应日趋明显,小城镇开办的企业创造了上亿个就业岗位。
目前,我国有近2万个小城镇。统计显示,2005年,全国平均每个小城镇拥有企业520个,其中工业企业为180个,平均每个小城镇企业实交税金总额达1970万元。
“小城镇工业的快速发展和第三产业的兴起,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巨大的就业空间。”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张为民说,2005年,全国平均每个镇拥有企业从业人员5444人,比2000年增长了35%。按照这一数据推算,全国近2万个小城镇吸纳了上亿人就业。
随着开办企业数量的增加和企业规模的明显扩大,小城镇吸纳外来人口的能力也不断加强。统计数据表明,2005年,全国平均每个小城镇有外来人口2459人,比2000年增长了10.5%。(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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