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河北邯郸峰峰矿区隆鑫煤矿发生火灾事故。(图片来源:新华网)
10月16日,救援人员准备下井搜救。新华社记者 侯东涛 摄 (图片来源:新华网)
昨日11时50分许,峰峰矿区和村镇隆鑫煤矿井下发生火灾。截至当晚21时,经初步核实,下井人数为63人,已找到62人,其中死亡10人,另外1人仍在搜救中。据当地有关部门介绍,目前受伤人数为13人。
据了解,该矿是镇办集体煤矿,于1989年建成投产,现在由个人承包经营,法人王云成。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05年12月26日被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暂扣,属停产整顿矿井。
记者了解到,下井人员为63人的这个数据,是根据下井人员所领取的矿灯数量统计出来的,此后又经过了获救矿工的口头印证。
事故发生后,邯郸市、峰峰矿区主要领导迅速赶到现场,亲自坐镇指挥抢救和救治工作。邯郸市委书记聂辰席要求认真调查事故原因,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对事故责任人严肃处理。省委书记白克明在得知情况后迅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邯郸市全力组织抢救,力求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迅速调查事故原因。当晚,常务副省长郭庚茂等冒雨赶到现场,传达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重要批示精神,详细了解事故原因及抢救进展情况,并察看事故现场。在现场,郭庚茂要求进一步核实井下矿工人数,周密细致做好善后工作,严防再次发生事故。正在外地开会的副省长付双建也多次打电话询问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也已派员前往现场,总局主要领导要求控制矿主和经营管理人员,封存矿井资料,冻结账户和资产。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初步认定为井下电缆燃烧,人员伤亡主要是由燃烧产生的有毒气体和缺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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