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理顺和谐家庭与和谐社会关系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召开理论研讨会
顾秀莲发表重要讲话洪天慧主持会议
10月16日,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在风景宜人的水乡,江苏昆山周庄以理论研讨会的形式纪念自己25岁生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会长顾秀莲发表了重要讲话。她说,召开这个会议的目的,就是要在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导下,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认真梳理和谐社会与和谐家庭的关系,充分发挥研究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在分析我国现阶段婚姻家庭状况时,顾秀莲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把家庭发展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以积极有效措施推动家庭和谐发展,使我国婚姻家庭建设一直沿着健康方向前进。主要表现为我国婚姻家庭立法不断完善,从法律上确保了婚姻家庭、老人儿童的合法权益;随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不断深入人心,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层出不穷;人们的物质精神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幸福指数不断增长;家庭教育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家庭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家庭建设活动丰富多彩,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注入了活力。
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一些新的趋向和问题,她指出“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和分配方式呈现多样化,人们的思想观念、利益需求、行为方式不断变化,婚姻家庭领域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的婚恋观、一些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乘机滋生,并在一定程度上扩散和蔓延。婚外恋、一夜情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被接受;重婚、纳妾、包二奶等丑恶现象在一些地方出现;轻率离婚有所上升;家庭暴力依然存在;虚拟网婚使少数年轻人背离了正常的家庭伦理。”她指出“由此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有上升趋势。这些问题的出现,既导致了家庭的不幸,也影响了社会的安定,是我们必须高度关注和着力解决的。”
顾秀莲要求婚姻家庭研究会根据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充分认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为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的首要研究任务。她认为和谐社会与和谐家庭的关系是辩证的、相辅相成的,和谐社会是和谐家庭的重要前提和可靠保障,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必要条件,研究会要通过理论研究和思想建设,培育和谐精神、树立和谐理念、建设和谐文化。她要求专家学者们发挥自身特长,加强家庭伦理研究,对传统家庭文化进行合理扬弃,深入挖掘我国优秀文化传统中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的道德内容,丰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近百名学者和专业人士围绕婚姻家庭领域现状和问题进行了热烈的研讨。会议由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洪天慧主持,江苏省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昆山市委书记张国华作为东道主在会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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