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成都10月17日电(记者张晓东)为更好地救护野生动物,破解在救治受伤野生动物中的现实难题,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成都有望在本月内建立全国第一个“野生动物救护基金会”,并依托四川省野保协会等社会力量健全野生动物救护系统,以实现对野生动物的救助。
据介绍,近期成都市森林公安执法人员在一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共救获了九千余只野生动物,被救获的大部分野生动物已回归了大自然,但有数百只受伤的野生动物却不知道送到哪里去。很多急需救治的野生动物由于没有“观赏”价值,相关企业单位都不愿意接纳和救护它。最后对这些“伤员”也只好进行“带伤放生”,而对部分“重伤员”执法人员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死去。
以成都为中心、因受伤等原因而急需救护的野生动物非常多,野生动物救护十分必要,可由于野生动物救护机制的缺失,难以计数急需救护的野生动物只能在人类面前无助地死去。
成都市林业与园林管理局野保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野保部门对于森林公安遇到的“难题”同样无奈:由于没有专门的政府救护机构,这项救护工作主要依赖于动物园、鸟语林、野生世界等企业。尽管这些企业自愿救护了一部分颇具“观赏价值”的野生动物,可事实上整个国家及社会有关野生动物救护系统却是“断链”的。即使有部分野生动物得到了企业救护,但它们再也不能回归大自然,从而失去了自救的最大价值及根本意义。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目前,成都野保部门正与四川省野保协会积极酝酿相关具体措施及可行的救护方案,准备向成都民政部门提出申请,通过社会募捐的方式来破解这一难题,号召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帮助需要救护的野生动物。据他透露,成都有望在月内出台有效的野生动物救护系统,建立真正具有开创意义的全国第一个“野生动物救护基金会”,这无疑是“人类带给成都野生动物的福音”。
对于此项工作,成都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有关负责人表示,野生动物救护实质上也属于“公益事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野生动物救护属于“环境保护”的范畴,相关组织单位在完备募捐手续后,可依法为救护野生动物向社会进行募捐。但为野生动物救护进行募捐的专项基金必须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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