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2007年土地利用计划(草案)编报工作。在不突破往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水平的前提下,从严从紧提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建议指标。国土部相关负责人强调,第四季度往往是各项建设用地相对集中的时期,尤其是国发31号文件出台之后,某些地方可能出现违规或突击批地的现象。各地一定要加强监管,严格农用地审批的计划审查,没有农用地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坚决杜绝超计划批地、用地现象,确保今年全年用地规模控制在计划之内。
通知指出,明年国家将继续实施宏观调控的各项方针政策。各地要认真组织编制好2007年土地利用计划(草案),有效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调控作用。
通知说,为了发挥土地利用计划对建设用地的总量调控作用,《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总的来说,当前计划编制要坚持总量控制、严把土地供应闸门的指导思想,在坚持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实事求是地提出各项计划指标建议。(记者于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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