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3日电 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近日,中国保监会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意见》。
《意见》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运用商业保险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把发展责任保险纳入工作规划,并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鼓励、支持和规范责任保险工作的开展。《意见》也要求各保险企业应重视和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商业责任保险的投入,完善和丰富商业责任保险品种,提高保险服务质量、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改善诚信理赔服务。
《意见》指出,商业保险是解决安全生产中事故预防、灾害处置、利益保障等问题的有效手段,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探索逐步建立“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发展机制。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责任保险作为一种有效转嫁民事赔偿责任的市场工具,其作用已普遍被各国政府所重视。近年来,我国各类生产领域的事故发生频率增多,而生产单位往往因各种原因,使受害者及其家庭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此次,保监会和安监总局通过联合发文,发展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运用保险手段共同推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是一个有益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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