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电 自1998年以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协助案件达500多件,其中外方向中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的420多件,占司法协助案件总数的80%以上,中方向外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的80多件。
正在参加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表示:“现在司法协助案件每年都呈上升趋势。”
近年来,中国积极开展国际司法合作,在国外有关机关的配合下,成功抓获了潜逃国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70多人。
余振东案已经成为国际司法协助的典型案例。2004年5月,贪污公款后潜逃柬埔寨达7年之久的上海市核电办原主任杨忠万被缉捕归案。挪用银行资金4.4亿元、潜逃泰国达5年之久的广东省中山市事业发展公司原负责人陈满雄、陈秋园夫妇被成功引渡回国。随着国际司法协助的实施,一批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被缉捕归案,极大地震慑了腐败分子,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法律尊严。
由于中国同美国签订了刑事司法协作协定,2005年6月,中国警官小组将因共谋、贿赂公务官员和向美国走私货物被美方通缉,逃匿于中国的美籍犯罪嫌疑人顾文桢从上海押解回美国。
这次成功遣返标志着中美警方执法合作进入实质阶段,进一步开拓出更加简便、快捷的遣返犯罪嫌疑人新途径,为今后简化遣返嫌疑人程序,共同打击跨境跨国犯罪,惩治腐败分子打下良好基础。
作为国家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司法协助在国际社会中日益彰显其自身的外交价值和司法价值。
“目前,中国办理的司法协助案件已涉及到泰国、韩国、新加坡、俄罗斯、荷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数十个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中外司法协助内容也由简单的调查取证发展到相互派员取证、刑事诉讼移管、引渡等多个方面。
中国已经同20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引渡条约,与49个国家签订了司法协助条约。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直重视与各国司法机关的合作,已与75个外国司法、检察机关签署了83个双边合作协议或合作谅解备忘录。
“近几年,中国积极开展国内立法活动,促进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顺利开展。”24日,代表中方参加本届年会专题讨论的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索维东说,引渡法的通过,规范了刑事司法协助程序;在诉讼程序方面,凡是涉外的刑事案件,法律规定了较高的管辖、审判级别,体现了中国对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严肃和认真态度。
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中国与西班牙的引渡条约,这是中国与欧美发达国家之间签订的第一个引渡条约。条约的生效将加速中国编织国际引渡网,缉捕以贪官为主的外逃案犯。
索维东呼吁,《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应当积极推动反腐败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立法与司法实践的深入开展,致力于国际立法和国内立法的共同完善,以法律的确定性减弱和消除政治因素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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