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10月25日电记者沈文敏报道:今后,在上海的机动车发生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后,如果单车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驾驶员无需等交警到场处理,便可直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是将于11月1日起试行的《上海市机动车互碰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的赔偿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此举开创了我国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的先河,把交通事故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人民日报》 (2006-10-26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