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上海规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15分钟内必须播发

www.zjol.com.cn  2006年10月27日 11:00:3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规定:广播、电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等媒体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当即时播发,最迟不得超过15分钟。该《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实施。

  《办法》同时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和主要道路气象信息显示装置的设置规划和建设。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电话、公共视频等媒介播发公众气象预报、天气实况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应当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台站名称和发布时间,不得擅自增删、改动有关内容。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主要交通干道等的运营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公众提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来源: 新闻晨报 作者: 谢克伟 编辑: 何始玉
·旱灾成为中国“头号”气象灾害   2006-09-23
·今年中国气象灾害损失超过去年同期   2006-08-25
·我国今年因气象灾害死亡1382人损失近千亿   2006-07-31
·福建泉州启动二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组图)   2006-07-26
·入汛以来我国气象灾害形势严峻   2006-07-23
返回国内新闻

 
高层动态
·公安部培训五百新闻发言人 孟建柱:拓展民意沟通
·快讯:第18届世界翻译大会4日在上海举行
政策动向
精品专题
·神七发射:我们在现场
·【专题】2008浙江在线记者辽宁行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专家点评更多页
·消费影响更多页
·投资理财更多页
·宏观经济更多页
·学习十七大精神体会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党代表归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