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30日电 我国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以来,共检查清理2003年至2005年撤案、不批捕、不起诉和无罪判决案件178644件;复查刑事申诉案件6693件,依法纠正600件;立案办理刑事赔偿案件930件,依法给予赔偿728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30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报告时说,从2005年5月开始,根据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全国检察机关普遍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改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等确定为整改的四个重点问题,将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等确定为整改的五个重点部位。
贾春旺说,各级检察机关围绕重点问题和重点部位,一方面深入自查自纠,对近年来发生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作出撤销案件、不批捕、不起诉和法院判无罪的案件,群众上访案件,逐一检查梳理,从中查找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坚持开门整改,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走访发案单位和案件当事人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监督批评。
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对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赔偿案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作出赔偿决定而未执行的549件,通过督促协调,目前已执行515件,执行金额2045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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