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31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31日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这表明中国正在加速编织国际引渡网,缉捕以贪官为主的外逃案犯。
此前的2006年4月,中国外交部部长李肇星和澳大利亚外交部长亚历山大·唐纳分别代表本国在堪培拉签署了《中澳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随着中澳两国政治、经贸关系的发展及人员往来数量的增多,涉及双方的刑事案件也日益增多,两国加强司法领域合作的需求增大。”外交部副部长杨洁篪说,“为推动中国关注的一些经济犯罪嫌疑人在澳逃匿案件的顺利解决,建立双方在司法合作领域的稳固合作关系,有必要缔结《中澳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中国和澳大利亚自1972年建交以来,关系发展顺利。双方在经贸、科技、教育、旅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人员往来频繁。近几年,中国积极开展国内立法活动,促进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顺利开展,并把追捕境外逃犯特别是一些贪官,作为对外司法合作的一个重点。
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材料显示,中国已同20多个国家签订双边引渡条约,与49个国家签订司法协助条约。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与75个外国司法、检察机关签署了83个双边合作协议或合作谅解备忘录。
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中国与西班牙的引渡条约,这是中国与欧美发达国家之间签订的第一个引渡条约。
中国目前究竟有多少贪官携款外逃尚无明确官方统计。据悉,去年一年公安机关共将53名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
今年3月31日,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超过10亿元的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在广东受审,成为中美建交以来,第一例经过美国严格法律程序并由美方押送回中国审判的“外逃贪官”,余振东案已经成为国际司法协助的典型案例。
此间舆论分析认为,随着国际司法协助的实施,一批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被缉捕归案,极大地震慑了腐败分子,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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