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提出
举全省之力建绿色湖北
俞正声强调环保部门要敢于查案、敢于否决、敢于通报、敢于叫停
10月30日,湖北省召开全省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会议下发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另见今日文),回顾总结了全省“十五”期间的环保工作,部署了“十一五”期间环保重点工作任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强调,要围绕“十一五”环保主要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转变思想,明确目标,监管得力,举全省之力共建绿色湖北,确保各项环保目标完成。
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罗清泉做了工作部署,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坚卫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永良,副省长阮成发,省政协副主席蔡述明等出席大会。
会议确定了湖北省“十一五”时期环保工作的目标任务:到2010年,基本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的趋势,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单位GDP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削减3.7万吨和5.74万吨。
俞正声强调,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一是思想要转变。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的认识要转变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看一个领导干部的政绩,不能简单地看一时的经济指标增长了多少,更重要的是看是否有利于长远发展,经济发展的出发点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二是目标要明确。湖北省“十一五”确定的能耗、主要污染物削减、城市污水处理率提升等目标都要分解到位,各地要层层分解,量化到地区和部门,落实到重点排污单位;三是措施要坚决。该关停的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如果该关的不关,就要追究地方政府的责任;要发挥电价、污水处理费等经济措施的导向作用,建立起能够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和收费机制;要逐步建立起与环境容量挂钩的项目规划机制,提高地方政府减少排污量的积极性;有关环境污染的政务信息要公开;四是监管要得力。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敢于查案、敢于否决、敢于通报、敢于叫停,加大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惩治力度。
罗清泉就加快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全省“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做了工作部署。他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上下必须着力抓好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坚持统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促进协调发展。大力促进经济发展与区域环境相协调,建立健全环境与经济综合决策机制,严把环境准入制度,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下大力气抓好污染防治,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各地、各部门要把水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治理的重中之重,确保饮用水安全,建立和完善环境预警体系,严防突发性环境事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环境保护机制。
会上,阮成发代表省政府与17个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政府负责人签订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大会宣布成立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并表彰了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编后:湖北省提出的“十一五”环保目标令人振奋。大会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将污染物削减目标层层分解、逐级落实,依靠经济政策推进污染治理进度,依靠党纪国法约束政府和企业的环境行为。我们相信建设绿色湖北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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