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中低收入家庭既租不到廉租房,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他们的住房难题该如何解决?姜堰市在全省首创政府出钱与个人“合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新模式,使300户困难家庭圆了住房梦。最近,在天津召开的全国经适房讨论会上,姜堰专题介绍了这方面的经验。
早在2003年,姜堰旧城改造就碰到一些困难拆迁户,拿到拆迁补偿费后仍不能凑足买新房的钱。该市房改、建设等部门创新思路,推出了政府出钱与个人“合股”购经适房的办法。当年,该市在城区南苑新村开发150套“合股”经适房,每套面积65平方米。凡是拆迁补偿费低于5万元的拆迁户,可以用所得的补偿费按每平方米1120元的价格,购买经适房相应的面积,余下的由政府出钱购买。购房户每月只需缴纳每平方米1.5元的房租,等手头有钱后,再向政府购回剩余的面积。就这样,当年就有150户困难户喜迁新居。到目前,已有80%的家庭购回政府的那部分股权。
杨芳是姜堰北街社区的拆迁户,家有两个子女上学,丈夫因病去世。她家老房子面临拆迁时,补偿费仅有5万元。拆迁办的工作人员送来了“合股”经适房的申请表。她花了5万元买了45平方米,剩下的20平方米由政府买走。住进新房后,她每月交纳30元房租。2005年,她又花1万多元买下10平方米。今年8月,她儿子找了份工作,月收入七八百元。到今年底,她有望买下剩余的10平方米,拥有新房的全部产权。
孙玉明1家4口人挤在40多平方米的小屋已有10多年了,既不符合住廉租房的条件,又享受不到特困拆迁户的待遇。今年夏天,听说市里又开发了150套“合股”经适房,孙玉明赶紧申请,可望在今年底明年初搬进新房。“手上有多少钱就买多大面积,余下的由政府购买。没想到,我们‘两不靠’家庭也能住上新房子。”
实行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制度,对中低收入家庭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在姜堰市已产生明显效果。据了解,目前江苏省已将“姜堰模式”放到无锡、连云港和高邮三地进行试点,一旦成熟,即向江苏全省其他城市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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