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5日电 台湾检察部门追查扁妻“国务机要费”案的起诉书日前公布,不少法官阅读后表示,从起诉书罗列的人、物证,以及整个书类的架构、调查的涵盖面,都有如同是法院判决书的感觉。他们预测本案的定罪率应该是接近百分之百。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陈瑞仁检察官在短短4个多月的调查中,传讯276人次,未押人,未搜查,全用扎实的基础功,一步一个脚印的突破,逻辑严密到令人震撼。
陈瑞仁调查本案时,除了需要审计部门7月21日告发本案时提供的数据外,重点还在取得“国务机要费”的支出凭证原本,以及传票复印件。他巧妙地发函至“总统府”,表示要调阅相关资料,然后亲自前往扣押2000年1月到2006年6月的“国务费”资料。
得到有关“国务费”的78册支出凭证簿原本、8册支出传票复印件后,陈瑞仁以鸭子划水的方式,逐一解读,同时想到这些核销的他人发票中,有人是以信用卡刷卡,因此再发函给各银行和联征中心,追查发票的消费者。
为此,陈瑞仁总共传唤了276人次的人证,确定吴淑珍以“他人发票”假报帐、真核销,而陈水扁辩称一切为公的“秘密外交”说法,最后也在函调入出境数据中,一一被揭穿。
台司法界人士说,“国务费”的调查方法,有点土法炼钢的味道,虽然费时,但基础功十分扎实。陈瑞仁在起诉书类中的布局,更是细腻的引用陈水扁等人在调查笔录中的说词,配合证据调查,以及逻辑推理,在“证据并所犯法条”中逐一分项说明。从法律的观点来看,这件检方的侦结书类,看起来,十分像法院的判决书。
司法界人士表示,为免涉案“府”方幕僚在法院审判中翻供,陈瑞仁的调查及举证,已着眼于未来审判检辩攻防间的优劣点,全面防止翻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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