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借40万十多年不还侄子绑架婶婶逼叔还债被判刑
3嫌犯以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轻判有期徒刑一年
近日,惠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一起因为债务纠纷引发的案件,姚某为追讨叔叔欠其父亲的40余万元,绑架婶婶以逼迫叔叔还债。姚某最终被惠城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叔叔借40万十多年不还
姚某父子是广东潮阳人。根据惠城区检察院的指控,1992年,姚某的父亲做建筑包工头时,他的叔叔也在父亲手下做事。同年9月4日和12月27日,姚某的叔叔以付工程款的名义从其父亲手中借走共计206万元,并将其中40余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姚某的父亲发现后多次向其叔叔追讨未果。去年,姚某得知此事后,提出要帮父亲追回这笔款。
绑架婶婶讨“赌债”
姚某找来陆丰人林某杰、林某超,提出将婶婶柯某骗出来关押,然后以收柯某所欠赌债为名要叔叔拿钱赎人。林某杰、林某超表示同意。随后3人在惠州市南门横街、惠城区江北望江过沥村各租了一间房,并准备了电击棍、手铐、封口胶纸等作案工具。
去年12月19日下午,姚某打电话给婶婶柯某,约她到南门横街租好的房子见面,柯某一进门就被躲藏在房内的林某杰、林某超按倒在地。两人将柯某捆绑、封口和蒙眼后装进一个大纸箱,接着用租来的吉普车载到江北过沥村的出租屋内关押。
随后,林某杰打电话给姚某的叔叔,称其妻在外赌球欠了他们60万元,要其拿钱来赎人。经讨价还价最后商定以36万元赎人。
在拿钱的前一晚,姚某出现在柯某面前,请求其看在亲戚的份上不要将真相告诉叔叔。12月21日晚,3人按约定在205国道与小金口镇乌石村田新村村道交会涵洞口处将36万元赎金取走。柯某随后被释放。
受害人柯某随后报案。12月23日,公安干警在广州抓获3名嫌疑人,并追回现金35.5万元。
犯非法拘禁3人各获刑1年
法庭上,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姚某、林某杰、林某超等三人犯非法拘禁罪。3被告人的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以及适用法律无异议,但认为此案情况较为特殊。辩护人称,被告人姚某在其亲叔叔、亲婶婶欠债长期不还的情况下,面对亲情,迫不得已采取非法拘禁的手段追索债务,请求法院酌情从轻处罚。
经审理后,城区法院认为检察院的指控成立,同时也认为被告辩护人的辩护有理有据,予以采纳。于近日一审判决三人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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