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14日发布的最新《中国经济季报》指出,中国城镇实行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能承受的住房融资,但是这种制度仍需要进一步改革。
《中国经济季报》称,如何使中低收入群体买得起住房是中国政府所关注的一个重要政策问题,住房公积金问题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最近中国出台的几项政策措施着眼于调整住房供给,使之适应中低收入群体的需求及承受能力。但是,在为满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而发展的配套融资方面,措施有些滞后。
世行在报告中指出,中国城镇目前实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仍存在三大问题。
首先,住房公积金作为提供住房贷款的机构还比较薄弱。世行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中国有6330万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累计金额6260亿元人民币,但只有45%的住房公积金被用来发放住房贷款,而且只有17%的缴费者获得了公积金贷款。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使收入较高的家庭受益。由于住房公积金是基于工作就业的,大部分非正规就业或失业的中低收入者无法参加公积金。此外,很多低收入的成员因为承受能力的制约而无法使用其公积金。因此,实际从中受益的群体是城镇人口的一小部分。
此外,在公积金风险分散和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政策问题。由于住房公积金大部分的资产是某个特定地区(往往是某一个城市)的房地产贷款,因而公积金的贷款组合没有进行充分的风险分散。在监管方面,建设部缺乏金融机构监管的专业能力。同时,在促进住房开发和安全合理贷款二者之间也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
世行报告认为,改革可以使住房公积金效率更高。如果政府希望将这一体系用于公共政策,那么贷款必需更好地针对那些难以从银行获得融资的群体,也可以通过分离其补贴和融资职能来扩大其覆盖面,允许住房公积金以市场利率发放贷款,而低收入家庭可以从中央或地方政府预算获得补贴。
世行建议,可以通过按揭贷款违约保险、证券化及资产出售,以及整合不同的住房公积金等多种方式,缓解住房公积金贷款过于集中问题,并认为把不同的住房公积金整合为一个大的贷款机构,能实现分散风险和贷款发放的标准化。此外,世行还建议应该为住房公积金的成员提供更多的选择,如个人可以选择参加哪个公积金或允许个人在不同公积金之间转移等,这样各个公积金就有更大的积极性来为存款提供有竞争力的收益率,提供更多的按揭贷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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