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自教育部获悉,“十一五”期间教育部将启动“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中央财政至少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此次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巨额投入显示我国对实用型高就业率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驶入快车道。
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介绍,职业教育能力建设是系统工程,包括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一共是五个项目,即建设示范性院校100所、建设面对高职和中职的实训基地、示范性的中职1000所、兴办县级职教中心和“双师型”师资培训。
吴启迪在介绍“建设计划”时强调,示范性高职院校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专业设置、招生规模的计划与调整机制。突出职业道德教育,探索职业岗位要求与专业教学计划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根据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改革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建成一大批体现岗位技能要求、促进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培养的优质核心课程和特色教材,提高示范院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到2010年,有条件的示范院校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其学生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赵路表示,“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至少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主要支持示范院校改善教学试验实训条件,兼顾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课程体系改革,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等。中央财政对入选示范院校实行经费一次确定、三年到位,项目逐年考核、适时调整的做法。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终止立项和支持。
另外,为保证100所示范院校的招生质量和规模,中央财政还将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加大对高职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特别是对100所示范院校贫困生的资助。(记者尹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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