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一声巨响,山东省青岛市总高度62米、19层高的青岛大酒店,在三秒钟内倒塌。据介绍,旧楼拆除后,这里将建造三栋总面积达八万平方米的商务写字楼。而这个大酒店是上世纪80年代的建筑,楼体全部使用钢筋混凝土浇筑,坚固得像碉堡一样,原本可以继续使用的建筑就此拆毁,委实令人惋惜。而此前不久,为修建地铁枢纽,上海也刚刚拆掉了四平路和大连路口的一栋上世纪80年代的高层建筑。
一座本可以使用50年到100年的建筑,却因为种种原因被“一拆了之”或“一炸了之”,导致“报废期”大大提前的情形已不鲜见。针对此种现象,专家指出,建筑短命现象的后果相当严重,不但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更对人类生存环境构成威胁,亟待引起各地城市管理者的高度重视和警惕。
大酒店提前到了“报废期”
爆破前的青岛大酒店。经济参考报资料照片
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年到100年。然而,现实生活中,我国建筑的实际寿命与设计通则的要求有相当大的距离。像青岛大酒店这样建成仅30年左右就被拆除的高层建筑在我国为数不少。
相对于短命的青岛大酒店等商业服务类建筑,民用住宅的寿命也短得可怜。建设部的一项调查显示,国内住宅的平均寿命仅为30年。此外,处于露天环境下的桥梁耐久性更加令人担忧。目前在役的混凝土桥梁出现钢筋锈蚀、混凝土开裂的现象十分普遍。比如国内最早建成的北京西直门立交桥因质量问题被迫拆除,使用期限不到19年。天津中环路上的众多立交桥,在运行十余年以后,也陆续进行大修或部分更换。
对此,我国著名土木工程专家、工程院院士陈肇元担忧地说,建筑短命现象的后果相当严重,不仅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更对人类生存环境构成威胁。如不采取措施,我们可能会陷入永无休止的大建、大修、大拆与重建的怪圈之中。
专家剖析建筑短命成因
针对我国建筑提前20年或更长年限“报废”现象,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张廷钰认为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各种原因导致的建筑质量问题。房屋作为一件成品,在建设过程中需要相当多的部门环环相扣才能完成。涉及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和监理以及人防、卫生等相关部门。只要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把关不严或者敷衍了事,整个建筑的质量就难以保证。以黑龙江省为例,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全省只有有限的几家设计和施工单位,而且都是国营的,那时的建筑无论在设计还是施工上都符合当时的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极少出现质量问题。进入90年代后,全省仅设计单位就有600多家,其中以民营的居多,一度出现“谁都能搞设计、谁都能搞施工”的混乱局面,从那时起建筑质量开始下降。尽管经过整顿后情况有所好转,但由于设计不合理或施工方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以及缺乏对建筑的后期保养和维修,同样会影响建筑“减寿”。
二是开发商人为制造的建筑质量问题很严重。很多情况下,即使房屋质量没有问题,开发商为了获得高额利润,也会人为“制造”建筑质量问题。比如,开发商要开发一片小区,在其范围内有一座建成30年左右的建筑物还在使用,他会找借口说“这个房子地基不牢、墙体开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然后向使用者和有关管理部门游说,挖空心思将旧建筑拆除以获得土地开发权。在开发商眼中,旧建筑的拆迁补偿费用完全可以在日后加大层高和密度的新建筑中加倍“捞”回来。
三是城市的规划设计改变所致。由于城市建设者的眼光问题或受当时历史条件所限,20年前的城市规划与今天大相径庭。原来建设标志性建筑或纪念物的地方如今要修路通车,或者由于时代发展已经落伍于现代人的审美观念,这样的老建筑只好遭遇“一拆了之”或“一炸了之”的厄运。比如,位于哈尔滨繁华商业区的一家饭店,是一座相当坚固耐久的老建筑,本身就是再坚持100年也没问题。然而,今天的城市建设者欲在此处修建广场,它只能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
监管方式亟须创新
陈肇元说,建筑短命现象与科学发展观严重背离,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资源有限不容挥霍。尽管我国今天的建设规模还未达到高峰,可是烧制水泥用的优质矿料已感短缺,配制混凝土的砂石在许多地方已十分紧张。一些地区过分开采砂石已经严重损毁河床、破坏植被,沿海地区如宁波、舟山等地因滥用海砂已给一些工程带来了重大隐患。面对今后每年将要消耗的大量混凝土,按照传统的取用方法恐怕将难以为继。因此,要尽快研究解决办法。
黑龙江省社科院社会所研究员董鸿扬认为,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建筑短命问题,都跟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甚至不作为息息相关。因此,根治建筑短命需要政府部门对工程建设各环节加强监管,将过去主要依靠行政命令的管理方式,逐步过渡到严格依靠法规进行管理的方式。事实表明,一些有损建筑工程质量的做法,如违反勘察设计施工的建设程序和招投标程序,工程建设中的三角债,以及不适当地盲目上马和缩短工期,往往都是一些地方党政部门领导带头这么做造成的。
“除转变监管方式外,要采取措施对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管理。”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李文芳说。他告诉记者,一个建筑从规划阶段起就应该在科学性和前瞻性上下功夫,使其符合所在地域的整体发展需要。在建设施工阶段,要对施工企业采取全方位的制约机制,除了政府管理部门的制约以外,还要有工程保险单位、银行、法律等多方面的有效约束。
同时,提高建设从业单位的准入门槛,淘汰低水平的设计、施工队伍,建立有序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竞争。除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以确保建筑质量外,更要在建成后搞好质量验收,并对其后期维护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这样,才可能杜绝建筑短命现象的发生。(颜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