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日前从中央组织部获悉,为保证全国市、县、乡党委、人大、政府和市、县政协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今年8月以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派出督查组,对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督查组通过听取省区市换届工作情况介绍,深入州市、县(市、区)、乡镇和村开展督查调研,召开座谈会,与领导干部个别谈话,查阅各地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干部考察和任免材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换届工作的情况。
从督查了解的情况看,各地切实贯彻中央关于换届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章和《干部任用条例》、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及有关规定,积极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切实改进干部考察工作,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形成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正确的用人导向,各地换届工作进展比较顺利。
党委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兼顾,确保换届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各省区市党委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换届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契机,超前谋划,统筹运作,精心组织实施。各省区市党委根据中央部署,循序渐进,先乡后县再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换届工作。各省区市普遍成立了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党委统揽全局、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组织部门负责换届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换届工作组织体系。重庆市建立了换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协调。福建省委还成立了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安徽省实行了考察选举连贯责任制,换届选举时,将派驻设区市的换届考察组改为换届指导组,把换届考察与选举指导结合起来,全程参与换届选举工作。各省区市还通过派出指导组、巡视组、检查组,开辟《换届工作专刊》、建立换届工作重要事项日报制度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换届工作进展情况和干部思想动态,为顺利进行换届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认真抓好换届工作的同时,各省区市注意精心谋划其他各项工作,一边认认真真搞换届,一边扎扎实实抓工作,努力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各地的干部群众普遍反映,这次市、县、乡三级换届总体健康有序,班子配备改革得到了稳妥推进,干部考察综合评价办法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干部任用凭实绩重公认,用人导向正确,整个换届风清气正,干部思想情绪比较稳定。绝大部分地方换届后社会反映也很好。
大力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优化领导班子结构
在换届过程中,各省区市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和中央有关要求,积极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不断优化班子结构,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按照“明确方向、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分步到位”的原则,各地在精简领导班子职数、减少副书记职数、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如已经换届结束的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4省区统计,市、县、乡三级党委分别减少常委(委员)职数30多个、200多个和5000多个。青海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乡三级党委分别减少副书记14人、50人和124人。江苏、安徽、福建、江西4省的市、县党委换届后,党委常委与政府副职一般交叉任职2-3名。
根据中央要求,各地还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增强领导班子的活力和整体功能。换届后,各地市、县、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比换届前明显降低。如湖南省各县区委常委领导班子共配备女干部150多人,比换届前提高2个百分点。云南省在16个市州党委班子中共配备少数民族干部70多人,占39%。河南省一次性跨市交流了20多名县区党政正职。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市、县与区、市、县直单位之间交流干部860多人,促进了党政人才资源在不同部门、行业和领域的优化配置。
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四权”,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各地在换届中以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为重点,抓住提名、考察和选举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把扩大党内民主贯穿于换届的全过程。
在推荐提名环节,各地认真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制度,使群众参与面更宽、范围更加广泛。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把人大常委、政协委员、纪委常委列入全额定向推荐新一届市级领导班子人选的范围,使参加会议投票推荐的人数比以前平均提高近12个百分点。湖南省在已完成的13个市州党委换届考察中,有2600人参加会议投票推荐,1800人参加了个别谈话推荐。河南省有52个县区在会议推荐的基础上,进行了“二次推荐”。安徽省在市委换届推荐工作中,提前2天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的材料提供给与会人员,方便其了解情况。
在组织考察环节,各地注意综合运用民主测评、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考察谈话范围进一步扩大。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市级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考察谈话近1万人,民意调查“两代表一委员”(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其他有关人员5000多人,对13人实行了延伸考察,对拟提拔考察对象都通过当地新闻媒体进行了考察公示。河南省对每个县和乡进行民意调查的人员分别在100人、50人以上。湖南省在对13个市州党委班子的考察中,对新进班子人选考察谈话1700多人,民意调查“两代表一委员”5500多人。吉林省对拟新提拔人选进行考察时,均进行了家访,深入了解干部的表现。
在选举环节,各地均适当扩大了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代表的比例。例如,河南、湖南、广西、云南4省区市县两级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达到20%以上,代表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占党员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湖南省在向代表提供候选人基本情况和简历的同时,对候选人的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也作了介绍。云南省一些市州在县区党委换届中,探索运用多媒体方式介绍候选人,方便代表深入了解候选人情况。
对于这次换届扩大党内民主的做法,各地干部群众普遍给予肯定。大家反映,这次换届坚持走群众路线,让更多的群众在干部任用上有了更大的发言权,任用干部更加民主,树立了以群众公认定干部、以德才兼备用干部的良好导向。
运用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科学地考核和评价干部
运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考察干部,科学地考核和评价干部,是这次地方党委换届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
换届过程中,各地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等方法和手段,切实运用好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力求深入了解干部德才素质,全面、系统、客观、公正地考察干部。例如,辽宁省在配合中组部认真抓好沈阳、大连两个副省级城市换届考察试点工作的同时,又在10个市和17个县进行试点。各地注意结合实际,对综合考核评价指标进行细化和完善,增强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内蒙古自治区在去年3市8县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换届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和《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将《干部任用条例》的考察程序细化为11个步骤和48个具体工作环节。山东、山西两省结合本省实际,坚持任前考察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进一步细化、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力求科学准确地评价和识别干部。云南省在对山区和边境地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时,分别增设“农村水改受益率”和“传染病发病率”等指标,进一步完善了考核指标体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在进行领导班子实绩分析时,增加了工业化和城镇化等指标,在进行地区发展纵向比较的同时,注意区域间的横向比较,力求全面客观地考察领导班子的工作实绩。
各地还针对当前干部工作的实际和社会上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对干部的政治表现进行严格考察的基础上,更加注意考察干部勤政廉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干部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情况。各地普遍做到了拟提拔人选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前,对其廉政情况必须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凡是经过了解在廉洁自律上存在问题的,都不上会讨论,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是考察对象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问题严重的,先免职后处理。河南省、湖南省强调,要坚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衡量干部的能力、作风和道德品行,不符合条件的干部决不提拔使用,已经在领导班子中的也要调整下来。安徽省对反映的提名人选中有重要问题查不清的,不作为提名人选;对问题一时难以查清、暂时又没有其他合适人选的,也先把位置空下来,不匆忙提拔。
严明纪律,强化监督,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换届中的风气如何,直接影响到换届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影响到能否选出一个合格的领导班子,影响到一个地区的发展稳定。为遏制换届中可能出现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违纪现象,各地狠抓严明纪律、强化监督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等环节,确保形成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各地根据中纪委和中组部有关严肃换届纪律的通知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严明纪律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例如,山西省制定“二十个不准”,分别对各级党委、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提出了纪律要求。辽宁省先后发出4次通知,提出了“六个不准”、“八个严禁”和“五个严肃查处”的禁令。四川省对近年来查处的70多起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针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具体的防范措施。一些地方利用党报党刊,采取专题报道、开设专栏等方式,广泛宣传换届政策和纪律要求,积极营造氛围。有的地方还在新闻媒体适时曝光典型案例,警示和教育干部。河北省向全省1700多名省管干部发出公开信,要求领导干部在换届期间务必遵守纪律、管好自己、做出表率。各地纪检和组织部门普遍加强合作,强化了对换届工作的监督和巡查,江苏、江西等省对市、县党委贯彻执行换届纪律的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各级组织部门还建立以“12380”举报电话为核心,网络、传媒、常规等多种渠道相互支撑的监督举报体系,专门受理换届期间关于选人用人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各地对换届期间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共查处换届期间的违规违纪案件70起,处理有关责任人130多人。
各地的广大干部普遍反映,在这次换届中,各级党委及时下发文件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向各地派出督查组、巡视组、检查组,加大督促检查和查核惩处力度,既加强了指导,推动了工作,又总结了经验,发现了问题;既宣传了政策,弘扬了正气,又严明了纪律,赢得了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