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南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出了《关于对东明花园实行没收处罚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标志着没收的法律程序正式启动。”昨天,深圳市查违办向媒体通报了近期违法建筑查处工作,并突出强调了这起首宗深圳违建被没收案例的重要性。而本报曾曝光的布吉教育新村违建,则有望成为第二宗被没收的违法建筑。
没收后将成公共廉租房
东明花园,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平山村,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平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分为一、二期,总占地面积约3600平米,完工建筑面积35000平米。其中,一期工程由大底盘裙楼和三栋塔楼组成,目前主体结构已经封项。二期工程主体结构仅施工至第三层楼面标高处,另外,附近还有一处占地1500平米的坑基。
2003年10月,东明花园正式动工,政府主管部门及街道办曾多次强制制止,后于2004年9月停工。到了2005年10月,平山股份公司擅自开工又被及时制止,随后南山区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对该工程实施了24小时蹲防,也一度制止了抢建行为。但到这时,一期工程已经基本抢建成型。
据了解,东明花园之所以会被没收,性质恶劣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这处采用原村民集资方式建起的违法建筑占用了公共绿化用地,且屡建不停。因此引起了深圳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曾专门做出了五六次批示。
自今年初开始,深圳便开始酝酿对东明花园实施没收处理,并交由南山区具体负责。南山区政府随后专门派员组成了东明花园违法建筑查处工作小组,对其土地权属、资金情况、工程质量、造价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已决定,对东明花园没收后,交由南山区政府按公共廉租房方式进行管理。
“没收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都有相关规定。东明花园只是个试点,将来我们还会出台规范违建没收程序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查违办负责人说。
并非所有违建都实施没收
违法建筑问题,一直是深圳各级政府及管理部门与原住民、原农村集体股份公司在土地问题上展开的一场利益博弈与较量,处理起来极为复杂。据了解,在这次没收处罚中,政府初步拟定了几条原则:对原村民个人的集资款,原则上予以返还;而对深圳市平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的开发资金,不但不予清退,还将对这个开发商给予处罚;另外,施工队垫付的资金也将依法没收,不予清退;而那些曾参与这处违建建设的施工队、设计院、监理公司,也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深圳市查违办透露,继东明花园之后,查违部门还将对本报曾曝光过的布吉教育新村违法建筑实施没收。“教育新村的情况比较复杂,违法建筑在销售后已经有很多人入住,且涉及上千户,因此没收起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深圳市查违办负责人说。
目前,深圳市查违办正在研究起草用于规范违法建筑没收程序的相关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深圳将对全部违法建筑实施没收处罚。按照初步的想法,这个规定的主要针对范围为开发商非法开发的违法建筑。“到时我们就会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对违法建筑的没收处理,希望能走出过去拆了照建、罚了也照建的困境。”这位负责人说。(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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