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 陈文
业主的艰难自治之路
“业主维权小组”总联络人住房被法院查封
深读指引
物业维修基金被挪用,物业管理收费超标,小区规划擅自改动……随着一系列社区矛盾愈演愈烈,成立由业主选举的业委会进行自治、自我管理,进而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居委会等进行利益博弈,日益成为广州众多小区业主维权的共识。
但按法律规定选举,代表业主自身权益的业委会成立却遇到了重重阻力,从口舌之争、暴力打击走到了法庭,广州市的社区矛盾从未像今天这样激烈与普遍,已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的一大社会问题。
昨日上午9时许,番禺某小区开发商状告维权业主、人大代表朱钧镕,侵犯其名誉权,在广州番禺法院大石法庭开庭,预示着双方的冲突从家门口的口舌之争、肢体碰撞走到了法庭,诉讼大战拉开帷幕。
开发商指控朱钧镕等人,在网上散布小区业主的巨额物业维修基金被其挪用,侵害了公司的名誉权。开发商要求朱钧镕赔偿30万元的名誉损失钱。早在今年10月23日,开发商向法院交告状书的时候,又向法院申请查封被告业主居住的房屋,并提供了担保。另一被告叶影庭在该小区的住房也被查封。
38岁的朱钧镕是这个小区“业主维权小组”的总联络人,也是这个著名楼盘所在地——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的人大代表。
10月24日,法院便以开发商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为由,迅速查封了朱钧镕正在居住的房屋。
宣传开发商操控业委会挪用物业维修基金遭起诉
开发商的起诉状称:“2006年10月2日14时,被告与他人在房地产门户——搜房网的业主论坛,以维权小组的名义发表了《坚决反对开发商操控业委会,进行非法换届选举》的帖子。文称‘调查,该小区业主有一亿多元的物业维修基金被开发商挪用,……为建造商品房改造××湖,开发商通过此业委会(原业委会)合法侵占3000万物业维修基金’。
2006年10月9日2时32分被告又发表了题为《向××开发商追讨专项维修基金》的帖子,文称‘据番禺区国土资料与房屋管理局介绍,该开发商有一亿多专项维修基金被挪用未上缴’,该文还号召全体业主积极支持向原告追讨被挪用的款项。
同时被告还与他人于9月30日起至今,在车站人流集中的地方站向过往业主、住户散发宣传单,也称‘很多业主投诉、反映业主的巨额物业维修基金被挪用、被侵占’。”
开发商认为,“上述种种完全与事实不相符,开发商从未侵占或挪用过业主缴纳的、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的‘专项维修基金’。而被告在公共场合和互联网上故意捏造事实、诬蔑原告,发布上述诽谤性的言论,严重侵害了开发商的名誉权。
原告多年来一直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并为此投入巨额的广告宣传费……被告的上述言论,引起公众对原告行为的质疑,对原告的社会评价造成损害与降低,并影响了开发商的房屋销售,造成经济损失。”
朱钧镕反诉开发商未交纳物业维修基金
2006年11月8日,与开发商针锋相对,被开发商起诉的维权业主朱钧镕、叶影庭、罗安已通过律师向法院提起了反诉。
朱钧镕的反诉状简单明了:“2001年2月2日,反诉人(朱钧镕)向被反诉人(即开发商)交付了物业维修基金8925元。但被反诉人至今未向反诉人交付物业维修基金卡。经反诉人向房管部门查询,发现被反诉人未按规定将反诉人交纳的物业维修基金交房管部门,造成反诉人的损失,侵害了反诉人的合法权益。”他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立即为反诉人办理物业维修基金卡。”
朱钧镕说,“开发商对我的指控是不能成立的,我们的公开言论都是有依据的。”
朱认为,开发商把维权小组的核心人员告上法庭,并通过追索巨额赔偿对维权个人及其家庭施加压力,从而对整个的维权活动进行威慑,这是他们惯用的手法。
业委会难产内幕
从街头暴力到法庭对峙
番禺某小区出现的开发商与业主的起诉与反诉、物业维修基金去向的争执以及此前业主子女九年义务教育、楼巴月票涨价等问题,将矛盾都指向一点——谁来掌控这个有10万业主的社区,是业主自己还是开发商?
“业委会(第三届)成立于2003年10月31日,15名委员全部都是开发商属下的员工,全广州都知道,这也不是什么秘密。”知情者介绍说。
但是,昨日开发商的代理人在法庭澄清说,有人说业委会成员全部是开发商的员工,这不是事实,是错误的。
“我们从房管部门了解到,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届业主委员会至2005年10月31日任期已届满,在任期届满前两个月应召开业主大会进行下一届业主委员会的换届,但实际并无进行。因此,从2005年11月1日起,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就已丧失其法律地位。”维权小组的陈先生说。
维权小组的朱钧镕、吴非比、邱少彬、叶影庭、罗安、马晓霞、张翠艳、王颖林等8位业主,联名成立换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开始筹备业主委员会的换届工作。
2006年9月28日,换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取得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备案。
换届选举遭保安抢夺
2006年9月29日,已过任期的原业委会突然公示进行换届选举工作。“他们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并取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新一届业委会委员的任期由法定的二年改为五年,并将原15名委员全部列为新一届业委会的当然候选人。”陈先生说,“曾有业主打电话咨询‘怎样才能成为候选人?’竟被告知:‘只能选选票中喜欢的候选人。’”
于是双方的冲突开始升级。维权小组号召:拒绝参加业委会的非法换届选举,拒绝投票。
将选票撕毁(防止利用废弃的空白选票作弊)。
只要回收选票不足一半,将无法产生新一届全部由开发商员工组成的任期五年的业委会。
10月5日,换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维权联络小组、(香港)业主会联合发宣传单说:“维权小组的义工和换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成员在巴士站派发宣传单,向广大业主介绍业委会换届的情况,管理处指使保安干扰义工们派发宣传单,没有得逞。
中午12点左右,有一人走到维权小组立的宣传牌前,突然口出脏话,挥手将宣传牌砸断,并迅速翻越铁栏杆,向巴士站中间的停车场跑去。在场的十几个保安无动于衷,没有追赶。
下午3点左右,管理处林经理到现场通知维权小组义工:限十分钟撤走,否则采取强制措施。也正在此时,守候在旁边的两名派出所警员突然离去。义工们觉得保安即将采取行动,就在十分钟内拨打了3次110,但警察没有来。随即,二十几名保安如狼似虎,公开非法抢夺维权业主的财物。在义工们激烈的争夺下,只有一条横幅和未派完的宣传单没有被抢走。在保安将物品刚抢走之后,那两个走开的警员又回来了,还装做什么都不知道,问发生了什么事。这说明了什么?
维权义工继续坚持不懈地派发宣传单,到下午5点半,按计划派完了7500份宣传单。”
政府协调提出指导意见
由于双方争执此起彼伏,10月13日上午,由钟村镇主持,区国土房管局、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钟村镇相关部门、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原业委会、祈福业主代表参加的业委会换届选举协调会在钟村镇政府召开。
会上,区国土房管局麦副局长宣读并讲解《关于××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麦副局长说:业委会换届选举在区国土房管局成立的指导小组下进行,选举制度、过程必须公正透明。
指导意见要求:
针对原业委会的安排,建议业主大会时间推迟,待条件成熟再开。业委会候选人的推举应考虑新村内不同区域的代表。
任期不宜过长,3年为宜。
建议邀请公证部门和业主参与监督。
开发商不听政府意见遭阻止
但是,双方的争斗并没有因为政府部门的介入而风平浪静。“10月13日下午,发展商的律师告知业主开发商已经起诉维权业主多人。”陈先生说。
仅仅过了两天,原业委会于10月15日晚再次张贴修改后的《选举办法》及《选举日程表》,维权小组认为该《选举办法》完全背离了区国土房管局的《指导意见》。
10月16日下午,区国土房管局及钟村镇政府与开发商联系,要求换届选举按《指导意见》进行。
10月17日,朱钧镕在参加钟村镇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第一次会议期间,再次向钟村镇领导反映了原业委会违规换届选举的实际情况。
10月19日上午,区国土房管局以书面方式通知原业委会,再次敦促换届选举必须按《指导意见》进行。10月19日下午,原业委会接受区国土房管局意见,停止10月20日的票箱放置计划,改为将《选举办法》、《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征求业主意见。
10月23日,开发商正式将朱钧镕等4人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