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顾瑞珍、张泽远)贵州省六盘水市一位副市长因向国务院7部门环保专项行动督查组弄虚作假将被追究行政责任。这是环保总局、监察部21日联合公布2006年联合挂牌督办的第三批环境违规案件时披露的。
据介绍,2006年9月22日,六盘水市一副市长在向国务院7部门环保专项行动督查组汇报时,明确表态“在六盘水境内没有任何煤化工企业”。然而实际六盘水市境内存在30家以上焦化厂等化工企业。环保总局和监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副市长作为国家公务员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其他被公布的5件环境违规案件分别是:中国联通大庆分公司违法建设移动通信基站;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工业园区新君山粮油食品厂违法排污;浙江省建德市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和建设工程进展缓慢;吉林省松原市工业园区整治不到位;安徽省巢湖市17家水泥厂无组织排放污染严重。
国家环保总局和监察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责令违法排污和没有办理环保审批的企业停产治理或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没有整改到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浙江省建德市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缓慢的问题,两部门要求建德市政府于2006年12月底前提交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和计划,责令沿江宾馆饭店安装环保治理设备,逾期未完成,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贵州省六盘水市一副市长,环保总局和监察部表示将由贵州省监察厅依照有关法律,追究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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