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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医闹风”何时休 刹住“医闹风”呼唤法治

www.zjol.com.cn  2006年11月23日 07:12:4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因医疗纠纷,哈尔滨一些患者家属常聚集医院,与院方僵持不下——

  “医闹风”何时休

  

  图为吴名画

  近日,哈尔滨市某大医院的候诊大厅内突然设起了灵堂,一批披麻戴孝的人连哭带喊,围观群众也把大厅堵得水泄不通。

  原来,一名患者在该医院手术后死亡。家属认为是医生操作失误所致,要求赔偿。医院方面说,“现在是不是医疗事故还没有认定,就这么赔了,我们也太冤枉了吧。再说,家属索赔50万,我们哪来那么多钱啊?”双方僵持不下。

  类似的场面在哈尔滨的一些医院并不鲜见,如何平息愈演愈烈的“医闹风”成为一道社会难题。

  警告牌形同虚设急诊科冲突较多

  医生人身权益难保障

  在哈尔滨市第一医院急诊室的走廊里悬挂着这样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殴打辱骂医务人员将受到治安处罚”。

  该急诊科主任说,在他们医院,没有医生愿意到急诊科来值夜班,因为一到晚上往往会遇到一些酒后闹事、车祸等突发事件。“这些患者被送来后大多已经神志不清,很难配合医生检查,这时旁边陪同的家属经常会和我们医护人员发生争执,有些甚至大打出手。”

  “前两天,一位服药的女士被送到医院,意识已经开始模糊。医生立即决定对其进行洗胃,但她又哭又闹,不肯配合。当时等在外面的家属突然冲进了抢救室,一把拽过医生就是一拳,嘴里还大骂医生不负责任。”

  事件发生后,医院立即拨打了110,但警察赶到后也十分无奈,对于这些患者家属的过激行为,也只能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来帮助协调。

  哈尔滨市一家公立医院的院长告诉记者,真正因为医院违反操作常规、延误抢救,甚至导致病人死亡的事件只占小部分,大部分患者的死亡是疾病发展的正常结果。但“医闹风”一起,即使没有过错,医院也会顾及形象和秩序而做出让步,这也让一些人尝到了甜头。所以,即使是小事,一些家属也会行为过激,甚至大打出手,医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积极性也受到挫伤。

  鉴定费钱又耗时医患信息不对称

  缺乏沟通引发不信任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患者及其家属之所以选择“闹”的方式解决问题,原因主要有三:鉴定费用高、处理时间长、医患沟通不够。

  2003年,黑龙江省医疗鉴定收费标准出台,规定首次鉴定(市、地级)每例2200元(哈尔滨市每例3000元);再次鉴定(省级鉴定)每例3200元。按照规定,费用得由申请人预先支付。对患者家属来说,这无疑是一笔额外的负担。

  一位患者家属说:“其实我们也不愿意这样,可按他们说的鉴定程序至少得走一年,再说鉴定费好几千块,现在鉴定的人也都是医院的,万一他们做手脚怎么办?到时候又搭钱又白费劲。”这种想法代表了不少“医闹”的心理。

  医患之间缺乏沟通和信任,也是一个重要原因。黑龙江省医学会秘书长杜广洲分析说,“在那些没有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的纠纷中,剔除行内人偏袒的因素,其实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医患缺乏沟通造成的。”医生和患者往往就差了那么一句话,这句话可能是一句解释,可能是一句安慰,也可能是一句道歉……然而有很多医生觉得医学知识很复杂,很难也没必要向患者解释得太清楚。正是由于医患信息间的不对称,再加上医生高高在上的态度,让病人及其家属对医生产生了不信任感。

  医生强化责任心患者维权应合法

  刹住“医闹风”呼唤法治

  记者了解到,近3年中,黑龙江省医学会共完成347例医疗事故鉴定,其中事故率为54.5%。专家对此作过粗略分析,发现大多数事故并非因为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不够,而是责任心不强,有的是准备工作不细,有的是因为各科室配合不到位,导致一些常规手术也常出现医疗事故。

  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姜启凡认为,医患之间产生矛盾是正常的社会现象。院方和患方都有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以维护:院方有正常工作不受干扰的权利,医护人员有身体和健康不受侵犯的权利;患方对治疗方案、可能发生的后果以及医疗事故的处理规定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但是,患方应采取合法的方式和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目前,让人头疼的是,“医闹”虽然严重扰乱了医院治疗和群众就医的秩序,但国家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制约。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魏新刚说,患者往往是医疗纠纷中的弱势群体,政府部门在对这类事件进行处理时,一般都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但有些患者却抱着“闹得越大要得越多”的错误思想,不按照正常程序办事。他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医闹风”愈演愈烈的趋势。(汪波侯文琰)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汪波 侯文琰 编辑: 何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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