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发布了由本市民政、发改、财政、劳动保障、卫生、医保和规划等七部门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十一五”期间,上海要基本形成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服务格局,基本满足本市老年人的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到2010年,本市享受社会化养老服务人数占全市老年人口比重10%以上。其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数扩大到25万人,约占届时本市户籍老年人口8%,全市养老床位发展到10万张,约占届时本市户籍老年人口3.2%。
养老服务标准调高
根据《意见》,对60周岁及以上、低保、低收入且需要生活照料(照料等级分轻度、中度和重度)的本市户籍老人,给予人均200元/月的养老服务补贴。对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低保、低收入本市户籍老入,经评估,照料等级为中度或重度者,在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基础上再增加中度每人100元/月、重度每人200元/月的专项护理补贴,即困难老人总服务补贴高的可达到300元/月、400元/月。
截至目前,上海已经有9.5万老人享受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焦扬说,上海此次对养老服务补贴标准进行三方面调整:一是扩大社区助老服务补贴范围,将60~69岁低收入且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也纳入了养老服务补贴范围;二是将原来按年龄段给予服务补贴的做法调整为按身体状况的评估等级予以补贴;三是将服务补贴标准从180元/月提高至人均200元/月。
另外,对社区助老“万人就业项目”的本市户籍从业人员,从2006年9月1日起,在原有收入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提高150元/月。
鼓励老年人到郊区养老
目前,上海高龄老人集中于中心城区,养老床位增加困难,而郊区床位相对较多。焦扬介绍说,上海鼓励中心城区老年人到郊区养老。各中心城区应制定老年人入住郊区养老机构的补贴政策。
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市中心城区与市郊在发展养老床位的互补关系和扶持政策。目前,本市民政部门已在卢湾、静安和黄浦等中心城区探索试点,在郊区投资兴办养老设施,让中心城区老人入住郊区养老机构。针对中心城区养老机构排队入住现象,本市正在研究引导中心城区户籍老人到郊外养老的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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