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30日电国内房地产市场近年来的发展态势持续成为社会关注热点,与此同时,“宏观调控效应”一词也迅速进入公众视野。
面对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不健康因素和隐患,国家频频“亮剑”。仅从去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等相继出台,发力点直指住房供应结构调整、住房价格稳定等核心方面。
9月下旬,建设部等十部门对北京、天津、江苏、广东等11个省(区、市)进行了集中检查,这既是对各地房地产市场情况的一次摸底,也是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各地的落实情况的一次考量。从检查部门30日披露的情况看,当前房地产市场一些积极的变化开始显露:
住房供应结构调整有了良好的开端。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已有276个城市按期公布了住房建设规划。与此同时,备受社会关注的落实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工作开始启动。一个让人欣慰的数字是:28个上报数据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比重占75%。
住房保障工作力度逐步加大。截至2006年9月底,已有26个省(区、市)将廉租住房制度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268个地级以上城市建立并实施了廉租住房制度。在浙江、四川、北京等省(市),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占商品住房的比重超过10%。
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稳步落实。检查结果表明,各地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一窗式征收逐步实现,有力保证了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调整政策的落实。金融部门加大了对房地产信贷业务的监督检查力度。土地供应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力度不断加大,北京、南京、苏州、广州、大连等城市积极开展了“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试点。
饱受诟病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所好转。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在各地得到加强,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受到查处。福州市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32个。北京市开通网上投诉窗口,对20家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处理。
在一度引起激烈批评的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上,一组引人注目的数字是,全国城镇房屋拆迁面积在2004、2005年同比分别下降13.59%、40%的基础上,2006年上半年同比下降15%。
成效固然让人欣慰,但据此乐观地估计房地产市场调控形势显然为时尚早。事实上,当前房地产市场中的种种情况清楚地表明,打造健康楼市依然任重道远,进一步加大调控的力度将成为唯一的选择。
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是,一些地方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认识仍存在一定差距。建设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这一问题已成为一些地区落实政策不坚决、调控措施不到位的重要原因。”
住房结构调整工作在取得较好开端的同时,也仅仅处于起步阶段。来自建设部的数据表明,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还有65%的地级以上城市、91.1%的县级城市未公布住房建设规划。
与中低收入人群密切相关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在部分地区明显滞后。截至今年9月底,尚有5个省(区、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目标责任制,19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不仅如此,落实土地调控、信贷政策的具体措施也被证明“有待完善”。
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及调控中的有关情况,权威人士30日对新华社记者明确表示,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不仅不会削弱,而且将更注重针对性和执行力。据悉,全国房地产市场调控部际联席会议近日已发出通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统一认识、稳定政策、完善配套、狠抓落实”,进一步严格贯彻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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