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春城晚报》报道,在造成32人罹难、28人受伤的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昌源煤矿“11·2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后,曲靖市各下属市、县、区在辖区范围进行了安全生产进行全方位的“拉网式”大检查。1日下午,在曲靖市召开的紧急安全生产会议上,曲靖9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当场签下“军令状”,用“官帽子”做抵押,坚决遏止辖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整个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采用现场直播方式,曲靖10多万市民同步观看了会议。这在曲靖市尚属首次。曲靖市委书记米东生在会上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吸取“11·25”事故的深刻教训,党政领导、企业,任何工作任何时刻都要把“安全稳定生产放在首位”,安全重于泰山,一定要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不能“谋财害命”。
会议重点通报了昌源煤矿事故原因。曲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正阳说,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和省有关部门正在开展全面调查,但通过初步调查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3个方面:矿主非法开采,矿主利欲熏心,严重违法开采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少数领导对有关举措只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文件上,未落实到实处是主要原因;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重生产轻防范,重发展轻安全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会议特别强调,煤矿生产安全要切实采取经济措施、行政、法律、纪律等有效手段,彻底关闭安全无保障的各类煤矿。其中,以下“十一类”煤矿一律关闭:
一,凡是国家、省列入公告关闭的煤矿;二,浪费资源、安全无保障、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矿井;三,证照不全的;四,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安全无保障的,不论是什么矿井;五,凡检查有安全隐患的,必须停产整顿消除隐患后经检查验收批准后方能恢复生产;六,凡证照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煤矿井口、基建井一律先关停,待消除安全隐患、证照齐全后才能恢复建设;七,凡以探代采、以基建井代采的,一律关闭整顿,违法违规的要坚决取消探矿、建设资格;八,凡资源枯竭或者超层越界开采、拒不退回的矿井;九,凡擅自进行“三下”开采和在自然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重要水源地、重要设施等保护区域开采的矿井;十,凡不服从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监察的煤井,支持参与私挖乱采、收购非法煤焦产品的矿井,对环境有严重污染、危及村庄道路、主干公路、地面重要建筑和构筑的矿井;十一,凡“六证”齐全的保留矿井,要进行规模性、专业化整体验收,并做好重新认定登记,对验收不合格的矿井坚决停产整改。(蒋琼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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